卢淳杰拟任潮州市委副书记 前任候选人公示未过

2014年08月14日21:41  羊城晚报 收藏本文
潮州常务副市长卢淳杰 潮州常务副市长卢淳杰

  城晚报讯 记者尹安学、通讯员粤组宣报道:14日晚,广东省委组织部发布《省管干部任前公示通告(粤组公字〔2014〕88号)》,经省委常委会议投票表决,潮州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卢淳杰拟任潮州市委副书记、提名为潮州市市长候选人。根据省委颁发的《省管干部任前公示办法》规定,现予公示,征求党员、群众和单位的意见。

  卢淳杰,1968年2月生(46岁),广东普宁人。1990年7月参加工作,1987年6月入党,学历省委党校研究生(经济学专业)、工商管理硕士。曾任汕头市委副秘书长,南澳县委书记,2008年8月后任潮州市副市长,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,2013年9月任现职。

  据悉,7月11日,广东省委组织部曾发布任前公示通告,珠江电影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、党委书记黄晓东拟任潮州市委副书记、提名为潮州市市长候选人。当时公示期限为7月11日起至7月17日,此后黄晓东并未到任。公开报道显示,7月15日,潮州原市长李庆雄以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、常务副厅长的身份,主持全省公安机关“六大专项”打击整治行动点评会。为何重新提名潮州市长候选人?记者向省委组织部了解,此前曾提名黄晓东为潮州市委副书记、市长候选人,在任前公示期间收到反映其不宜担任市长的有关情况。经研究,需按程序重新提名潮州市委副书记、市长候选人。

  此次任前公示时间为8月15日到8月21日。在公示期限内,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;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。

 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,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。

  公示时间:从8月15日至8月21日止;

  受理单位: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;

  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;

  电子信箱:zzbgs@gd.gov.cn

文章关键词: 候选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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